11月25日上午,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未来法治研究院、中国人民大学高礼研究院、中国人民大学金融科技与互联网安全研究中心主办,中国个人信息保护与数据治理30人论坛、中国金融科技50人论坛承办 的“我国现金贷、网络小贷行业发展与监管建议研究报告发布会”,在中国人民大学明德法学楼601会议室成功举办。 本次会议由中国人民大学金融科技与互联网安全研究中心主任杨东主持暨报告。
图为中国人民大学金融科技与互联网安全研究中心主任杨东进行报告 近期,现金贷问题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中国人民大学金融科技与互联网安全研究中心在杨东教授的组织下,编写国内首份《现金贷行业发展与监管建议研究报告》。在本次发布会上,杨东教授正式向社会公布《现金贷行业发展与监管建议研究报告》。
图为《现金贷行业发展与监管建议研究报告》发布会现场
《报告》主要分为六个部分:一、互联网消费金融视角下现金贷的基础理论;二、国外发薪日贷款的经验借鉴:该报告对互联网消费金融视角下的现金贷进行了系统研究,并对国内外的监管政策也进行了研究,指出了中国现金贷存在的问题、监管目标、监管制度建议等;三、我国现金贷的法律依据与监管动态;四、我国现金贷的问题透视;五、我国现金贷的监管目标和理念;六、我国现金贷的监管制度建议。 第一,完善我国现金贷的准入管理 建立适当的现金贷准入标准,尽快出台《放贷人条例》、《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条例》及相关法律条文,明确非存款类放贷机构、放贷人的监管主体与监管依据,对市场进行有序监管。实行现金贷持牌管理,必要时引入第三方核查机制。完善现金贷信息披露,监控现金贷资金来源。 第二,构建技术驱动型的现金贷风控机制 借助信息工具规制金融风险。通过人工智能审核放款,智能风控反欺诈和多头借贷,大数据征信与传统征信相结合完善现金贷风控体系。 第三,明确现金贷的利率监管标准 借鉴主要法域现金贷利率的监管经验,探索现金贷差异化定价机制,统一现金贷成本定价标准以及采取综合措施抑制现金贷过高年化利率。 《报告》提出,对于现金贷平台过高的年化利率应当采取正确认识,应当认识到现金贷利率的形成有其客观原因,以年化收益率36%作为红线,忽视了现金贷行业客户的信用成长周期,不符合新时代的逻辑体系和规则体系。 不过,该报告对限制过高的利息提出了新的解决方案,即对现金贷区分两种不同形态进行监管,将现金贷分成微额短期产品和微额分期产品。微额短期产品是指借款金额不超过2000元,借款周期不超过30天的产品;微额分期产品指的是借款总额不超过5000元,借款周期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该报告建议,对微额短期产品,限定日利率,每日收费不超过1%,每日收费不得超过20元;微额分期产品,每日收费不超过0.3%,每日收费不得超过20元。对这两种产品,都应当进行债务封顶,总收费不超过借款本金的50%,保证债务总额不超过借款金额的1.5倍。 第四,加强现金贷的个人信息保护 出台专门的个人信息保护法,明确现金贷平台个人信息保护责任和义务。 第五,规范现金贷催收手段 制定现金贷催收规范和标准,治理暴力催收行为以及扶植阳光催收企业。 第六,对现金贷资金来源应进行监控,不应当“一刀切” 对银行、保险、券商等有风险识别能力的合格机构称为先进大跌提供者,要持相对客观的态度。经营状况良好且设定一定风险防护措施的非存机构包括现金贷机构,应允许其从合格机构借入资金,不能一刀切,鼓励建立联合风控机制。对于发行ABS募集资金,不要一刀切,遵循实质出表,加强信息披露,加强合格投资人管理。 中国人民大学金融科技与互联网安全研究中心主任杨东指出,该报告的发布,主要是希望在对现金贷风险完全“撒手不管”和“一刀切”之间,找到“第三条道路”,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报告环节结束后,中国人民大学金融科技与互联网安全研究中心主任杨东和与会嘉宾广东互联网金融协会会长陈宝国、蚂蚁金服研究院副院长李振华、中关村股权投资协会会长王少杰围绕现金贷、网络小贷行业发展与监管展开了讨论。
图为中关村股权投资协会会长王少杰
图为蚂蚁金服研究院副院长李振华
图为广东互联网金融创始会长陈宝国 讨论环节结束后,与会嘉宾合影留念。至此,本次 “我国现金贷、网络小贷行业发展与监管建议研究报告发布会”圆满结束。 (责任编辑:朱林) |